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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出台:购房者是否应放弃原有固定利率?
作者: 来源:东方早报 日期:2008-10-24 11:00:15 [贷款贴士]
固定利率转新贷款利率省下近两年利息才抵违约金
◆放弃原有固定利率?
对于那些之前选择固定利率的贷款客户,如今的优惠利率已大大低于当时选择的固定利率,如果从原先的银行提前还款、转到别家银行按照新的优惠利率重新办理商业贷款,是否划算呢?上海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部经
理周诚算了一笔账:
以一套150万元的住房为例,首付3成,贷款总额为105万元。如贷款者今年3月以7.11%的固定利率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,今年4月放款。至11月新的贷款政策实行,假设认定该贷款者购买的住房符合“贷款基准利率的0.7倍”的优惠利率条件,该贷款者向原贷款银行提前还贷,并支付违约金,再向另一商业银行以最低利率贷款105万元。那么:
该贷款者须向原银行支付违约金37327.5元(以一般情况下6个月固定利率贷款利息作为违约金),而新的贷款利率与原固定利率第一个月利差为1645元左右,此后逐月递减。以此粗略计算,违约金的损失,需要用以后22-23个月省下的钱才能抵消。
但是周诚提醒贷款者,两年之后国家经济形势将如何、贷款利率又将如何调整,目前很难预测,因此,贷款者在作出选择前须慎重考虑。
◆如已在办理贷款怎么办?
上海凯弈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拓展部总监赵炜建议:如贷款正在审批中,符合此次政策的可以重签贷款合同;如已领到他证的客户可与房东友好协商暂缓放款,待过了11月1日后再放款,这样对客户来说会节省一定量的月还款额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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